二、项目名称:某单位福州市闽清区域电力扩容工程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福建源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/
中标(成交)金额:76.0056000(万元)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序号 | 供应商名称 | 工程名称 | 施工范围 | 施工工期 | 项目经理 | 执业证书 |
1 | 福建源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| / | / | / | / | / |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/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参照计价格【2002】1980号文的计取办法,评审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
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:0.000000 万元(人民币)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它补充事宜
(一)公示期:2024年4月17日-4月19日
(二)评审结果:
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选候选人名单如下:
第一中标候选人:福建源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,投标总价:760056元;
第二中标候选人: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,投标总价:761263元;
第三中标候选人:福建鑫仁和电力发展有限公司,投标总价:743105元。
(三)质疑渠道
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,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,向质疑人书面答复。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,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。
(四)提出质疑方式
(1)纸质文件递交。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.质疑人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.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;
3.质疑事项、请求、主张;
4.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;
5.法律法规依据、理由和线索;
6.提出质疑的日期;
7.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
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(不接受邮件、传真、邮寄等方式)。
(2)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1.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2.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3.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质疑,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。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。
(3)相关费用:
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、检测、鉴定,向相关部门、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,专家评审等费用,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。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,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;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,按照“谁过错谁负担”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,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某单位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
联系方式:张先生 18060635867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
联系方式:周天13142662620 顾伟星18757276095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周天
电 话: 13142662620